凡骨折时,合并有覆盖骨折部位的皮肤及皮下软组织损伤破裂,使骨折断端和外界相通者,称为开放性骨折。
开放性骨折的具体表现
一.全身表现
(1)发热症状:骨折后一般体温正常,出血量较大的骨折,血肿吸收时,体温略有升高,但一般不超过38℃,开放性骨折体温升高时,应考虑感染的可能。
(2)产生休克症状:骨折所致的休克主要原因是出血,特别是骨盆骨折、股骨骨折和多发性骨折,其出血量大者可达2000ml以上。严重的开放性骨折或并发重要内脏器官损伤时亦可导致休克。
二.局部表现
为局部疼痛、肿胀和功能障碍。骨折时,骨髓、骨膜及周围组织血管破裂出血,在骨折处形成血肿,以及软组织损伤所致水肿,使患肢严重肿胀,甚至出现张力性水疱和皮下瘀斑,由于血红蛋白的分解,可呈紫色、青色或黄色。骨折局部出现剧烈疼痛,特别是移动患肢时加剧。局部肿胀和疼痛使患肢活动受限,如为完全性骨折,可使受伤肢体活动功能完全丧失。
开放性骨折需尽快手术治疗
开放性骨折是断骨穿刺出皮肤的骨折类型,须赶快动手术的。因为这类骨折被外界感染的机会比较高,较有可能导致骨髓炎,一般建议六到八小时的黄金时间内要开刀。
开放性骨折的治疗既要保证骨折的愈合,又要避免伤口的感染,还要尽快地恢复肢体的功能。这一直是创伤骨科的难题。开放性骨折的治疗包括:清创、骨折固定、伤口闭合及抗菌素的应用等几个主要方面。同时,对开放性骨折,出现大出血者,应即时举行止血,可依据详尽景遇,应用压迫、加压包扎或止血带等方法。
一般来说,若是十公分以内,没有被严重污染的开放性骨折伤口,可以用大量生理食盐水冲洗及手术清创后,直接做骨折固定。但若是有污染性的伤口、严重的软组织损伤,或伤口过大无法完全缝合,则须视情况做暂时性的外固定,待伤口完整无感染后,再做永久性的骨折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