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创建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11处地点新增的34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为确保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自2023年1月17日起,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定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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