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个人,如果在该年度正好有慈善捐赠,可申请税前扣除。
准予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是国家鼓励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让捐赠人有慈善获得感的具体举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市民王先生为例。扣除五险一金后,王先生每月收入为10000元,当月通过市慈善总会捐出2000元善款,根据年度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预扣率换算后,全年可减免税款200元。个人公益捐赠税前扣除可以选择当月扣除或综合所得一次性扣除,如当月捐赠额超过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的30%,建议选择全年综合所得扣除计算方法。
据介绍,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清缴,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手续简单易操作,捐赠个人只需“三步走”点击输入就可享受慈善捐赠税前扣除了。第一步,联系2020年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记录下该组织的社会信用代码,取出该组织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记录下票据编号;第二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年度汇算时,其他操作不变,在填写“收入和税前扣除”步骤时将页面拉到最底部,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页面点开;第三步,在点开的页面的右上角点击“新增”,在弹出的页面中按要求输入受赠单位信用代码,搜寻到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按要求输入捐赠票据凭证号、与捐赠票据一致的捐赠金额,扣除比例选择30%,最后点击“保存”。
市慈善总会提醒,在申请慈善捐赠税前扣除之前,捐赠人要确认一个前提,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机构,否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此外,有部分个人捐赠,为多人开具一张捐赠票据,这类捐赠人的慈善捐赠也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只要将捐赠明细汇总表请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盖上公章。具体操作步骤一样,只需在输入捐赠金额时,在“输入捐赠票据金额”的位置,输入捐赠人捐赠的实际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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