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
明确符合条件的儿童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明确了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儿童乘车半价标准明确
6~14周岁或身高1.2~1.5米
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
具体条件为:
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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