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已过半
此时您在哪?
前往商场的路上,还是走亲访友的途中?
不论您在哪
注意防范交通风险
危险!
“啥都能乱,发型不能乱,我不要戴头盔……”
戴口罩防病,戴头盔保命!
法律链接: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第一次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以50元罚款。
危险!
“今朝有酒今朝醉,喝完老酒把车开……”
推杯换盏添加喜庆,酒后驾车徒增伤悲!
法律链接: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记12分、1000元罚款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危险!
“这儿没监控,我有急事,这个红灯别等啦,快走!”
您的驾照本儿还想要吗?
法律链接: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道交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记6分、200元罚款的处罚。
危险!
“我就去隔壁村、冬天衣服穿太多,系安全带就免了吧……”。春节红包交罚款
法律链接:
1.根据《道交法》第五十一之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2.依据《道交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危险!
“节日电话多,开车也不耽误我接打电话呀!”
小心!电子警察时刻“盯”着你呢
法律链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项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记2分、50元罚款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