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以师带徒工作的通知
补助标准
(一)范围对象。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开展以师带徒活动,每年带徒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含),每期带徒时间不少于3个月。所带徒弟应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补助标准。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面向本企业开展以师带徒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带徒要求的,按其带徒数量及技术等级给予补贴。所带徒弟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和初级工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取得中级工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徒培训补贴。以上补贴每年最高5万元。补助主要用于企业首席技师津贴、培训补贴和技术交流等费用支出。
(三)补助规范。享受带徒补贴的工作室,其所带徒弟当年度只限参加一次带徒活动。个人或单位因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项奖补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门 市 财 政 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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