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明确:
自202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
具体项目为: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50*8往返跑。
综合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测试成绩计入学生体育综合成绩。
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测试成绩未达良好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有效发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在强化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本地、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附件: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南通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具体方案如下
南通市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小学毕业生体质测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测试对象
全市全体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测试时间
5月--6月,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测试项目和评分办法
(一)测试项目
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六年级测试项目为依据,具体项目: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50*8往返跑。
(二)评分办法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评分,综合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成绩运用
1、测试成绩计入学生体育综合成绩;
2、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3、测试成绩未达良好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五、减测、免测办法
(一)对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的个别考生,持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本人和家长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考生可以选择适合的项目进行测试,以实测项目计分。
(二)对丧失运动能力,不能参加测试的身体残疾学生,持残疾证,经所在学校同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免试。
六、测试要求
(一)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测试,抽调骨干教师,组成测试组,实施送测到校。测试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与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与尺度。
(二)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体质测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要讲清体质测试的目的意义、具体要求;加强科学指导,测试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强度要适当,有效防止运动损伤和伤害事故;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体质测试。无故放弃某一项测试的,一律不予补测,该项目测试成绩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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