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女儿,用什么方法不好,一定要使用性侵这样毫无人性的方式吗?这样做完全没有顾忌过对方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在2020年4月,陕西榆林的46岁男子吴某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进行了猥亵,在其后还变本加厉的两次强奸了自己的女儿,甚至曾在醉酒后想当着女儿未婚夫的面对其实施强奸。
据调查,在2020年4月3日,吴某将女儿拉扯到另一处窑洞里推倒在炕上欲猥亵。
4月6日晚上,父女因工作的事情发生争吵,胁迫女儿并带其到西边窑洞里将其强奸。
4月8日上午,吴某将其女儿再次强奸。
在5月4日早上,吴某来到女儿的未婚夫家喝醉后,甚至想当着女儿未婚夫的面将女儿衣服脱光要强奸女儿。
在吴某女儿的未婚夫知道事情经过之后,选择了报警。
近日,当地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共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教育女儿为借口,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吴某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被告人吴某用暴力、威胁之手段,强行奸淫女儿。为满足个人淫欲,违背伦理道德,两次强奸亲生女儿,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重处罚。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这不是吴某第一次被判刑,之前在1999年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0年刑满释放后,又在2014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我只是教育自己的女儿,不算强奸”,如此禽兽之言语,实难相信是出自一名亲生父亲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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